2011年10月14日星期五

中国民主党在欧亚总部举行纪念六四座谈会
作者:天溢    文章来源:RFA    点击数:48    更新时间:2011/6/14
在中国民主党欧亚总部举行的纪念六四座谈会上,张英先生认为,“颠覆国家政权罪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”实际上就是说,民主选择和监督政府有罪,言论自由有罪。他认为,只要不取消这两条恶法,中国的任何政治改革,任何社会进步都不可能。
六月四号前后的两周,欧洲各地的人权团体,来自中国的异议人士组织举行了各种纪念活动。在这些纪念活动中,除了重申不忘六四牺牲者的奋斗,与重新强调了一些明确的政治口号目标外,在中国民主党欧亚总部举行的座谈会上,由于中国的共产党政府不仅对国内民众,而且甚至很多时候指责国际社会是在颠覆中国政府,为此负责人张英先生对此明确谈了自己的看法。
他说,“中共运用的所谓颠覆国家政权罪这条恶法,我在这里再次强调,国家和政权是两个概念。国家当然要爱护,但是政权却是必须不断‘颠覆’。在民主社会奥巴马总统通过民主选举颠覆了小布什总统政权。而在由独裁政府当权的国家,比如埃及,人民的力量颠覆了穆巴拉克总统的政权。所以政权的更迭是一个国家的正常现象。”
对此,张英先生更进一步说,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更是一项荒唐的罪名,“中共把国家与它的专制政权混为一谈,所以,所谓颠覆国家政权罪是莫须有的。而且在上面又加了一个煽动,‘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’,煽动是言论自由的问题,把言论自由也称之为颠覆国家政权罪,荒唐之极!”
张英先生说,这两条恶法,不仅对国内人,而且对于国际社会来说都意味着在中国“主张民主和言论自由有罪”,所以如果不触动的话,那么中国的任何社会进步都是不可能的。
他说,“中共党内的所谓开明派,如果真的像温家宝先生所说的,要推进政治改革和司法改革,那么就应该取消所谓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这条恶法,撤销凌驾于国家至上的中共政法委员会,保护维权律师的人身安全权益,司法独立,保障新闻自由和信仰自由,才谈得上司法改革,法制建设,人权进步,社会和谐。”
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天溢由德国发来的报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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